物理新课程标准对物理实验专题做了以下说明:开设“物理实验专题”模块,目的是学生较为深入地学习物理实验的有关理论、方法和技能;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实验素养,激发学生实验探究的兴趣;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培养学生实事求是,严谨认真的科学态度;养成交流与合作良好习惯;发展学生的实践能力。本模块的设计尤其注重从以下四个方面培养学生:一是经历实验探究过程;二是强化实验方案的自我设计;三是深入对实验过程和实验误差分析;四是重视对实验方案和实验结果评估。
从上述说明可以看出物理实验在高中物理学习中的重要性,既然物理实验在物理学习中这样重要,并且新课标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念三个维度上,提出了高中物理的具体目标,作为一名物理实验老师,我认为要从以下七个方面做好准备,为学生学好物理打好坚实的基础。
一、是对新课程下的物理实验做到心中有数
1、要对新课程下的物理实验的数量要心中有数
原教材的实验只有演示实验和学生实验两部分,而新教材的实验有演示实验、实验、学生实验、做一做、问题与练习五部分,而每部分实验对学生的要求不同,演示实验是在课堂上由老师操作,同学们观察、讨论;实验在课堂上由学生自己操作完成;学生实验是用物理实验室的仪器做的定量实验,由学生分组进行;做一做是实验性的活动,特点是趣味性较强,问题与练习实验的难度都较低,同学们学习后都应该能完成。这也要求我们老师针对不同的实验对学生要提出不同的要求,也要求老师对新课程下的物理实验一定要心中有数。经过统计高中物理必修1和必修2的各部分实验统计如下表:

2、对每个实验要用到哪些仪器和如何做要心中有数
从上表可以看出高中物理必修1必修2要做的演示实验有7个,实验6个,学生实验4个,做一做16个,问题与练习8个,实验老师首先要将这些实验仪器一一熟悉,每个实验自己首先要一个一个的精心准备,一个一个的认真、严谨的做一次,做到心中有数。
二、是要做好实验仪器的配置工作
通 过与原教材的实验比较,新教材增加了以下内容:用运动传感器测速度;利用光电计时器研究自由下落物体的运动;测定反应时间;估测傻瓜相机的曝光时间;安装自行车的滚动轴承;用传感器探究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的关系;利用数表软件进行数据处理;演示抛体运动速度方向的飞镖;演示抛体运动速度方向的飞镖9个实验。这些增加的实验就要用到一些原来没有用过的仪器,我们就要把增加的仪器的数量、型号报到学校,让他们尽快购买。仪器购买来之后,我们要尽快熟悉各种仪器的用法,一定要做到各种新购置的仪器都能很熟练的使用,避免在实验的过程中出现一些不该有的问题,保证实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是尽快和物理教师沟通,使物理任课教师能尽快熟悉新课程的各个物理实验
物理科任教师和实验教师一样,都是第一次使用新教材,不熟悉实验,我们要和物理教师一道对每一个实验精心研究,共同探讨实验怎样做更有利于学生掌握实验,使学生能够通过实验锻炼其动手操作能力,加深对实验的理解。
四、是联系学校、物理老师结合本校实际开发校本实验项目
物理新课程标准中要求,在本模块中,学生应完成不同难度的实验,原则上试验数量不少于8个。而必修1必修2课本中,学生实验只有4个,我们就要根据我自己选择的选修课本的模块开发适合本校学生实际的实验项目不少于4个,并且一但选定,就要做好选定的实验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实验的顺利进行。
五、是建立开放性实验室
观察现象、进行演示和学生实验,能够使学生对物理事实获得具体、明确的认识,这是理解概念和规律的必要基础。观察和实验对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和实验技能,培养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引起学生学习兴趣,具有不可代替的重要作用。大力加强演示和学生实验,我们就应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安排足够的学生实验和演示实验;应最大限度的利用实验室现有的器材,力求利用多年闲置的器材开发新的实验;充分的开发和利用实验室丰富的课程资源,尽快改变实验室的封闭式状态,我校有120平方米的物理实验室3个,每个实验室可以容纳70个学生做实验,我们就要充分利用这些资源,使我校的实验室尽快向学生开放,鼓励学生主动做课外实验。
六、是倡导学生利用日常器具做实验
实验室的课程资源不仅仅限于实验室的现有设备,学生身边的物品和器具也是重要的实验室资源。利用日常器具做实验,不但具有简便、直观等优点,而且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提高学生的实验技能,还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
七、是信息技术要进入实验室
我校有丰富的多媒体技术资源,每个教室都有多媒体,而且都可以联网,我们就要充分利用这些资源,将信息技术应用到物理实验室,可以利用计算机进行实时测量、进行数据处理,分析实验结果等。利用好这些资源还有助于培养学生收集信息、处理信息和传递信息的能力。
总之,物理实验室物理课程改革的重要坏节,是落实物理课程目标、全面提高学生科学素养的重要途径,也是物理课程改革的重要资源。我们只要做好以上七个方面的的工作,就能达到新课程对高中学生物理实验能力的基本要求。
(该文章发表于《文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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